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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定於111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辦理校園愛滋自我篩檢推廣活動

公佈者 全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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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函  

機關地址:100217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承 辦 人:李美婷
聯絡電話:02-7736-5613
電子郵件:mtlee@mail.moe.gov.tw

受 文 者:中國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31日
發文字號:臺教綜(五)字第1110104799號

 
主 旨: 轉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定於本(111)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辦理校園愛滋自我篩檢推廣活動,請協助宣導及推廣,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該署本年10月24日疾管慢字第1110300657號函辦理(詳如來函及活動海報)。
二、 旨揭活動對象為高中職(含)以上在學學生,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轉知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配合本次活動共同宣導與推廣。
三、 另本次活動需進行在學學生身分驗證,請各大專校院及國教署協助轉知學校資訊人員/單位協助將該署之電子郵件(selftest@service.cdc.gov.tw)設定為白名單,以利活動順利進行。

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