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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14年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計畫」方案相關說明及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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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14年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計畫」方案相關說明

  1. 為減輕學生住宿負擔、支持青年專心就學,教育部推動「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方案,補貼方案將於112學年度第2學期正式實施。
  2. 補貼計劃期間為113年至117年。
  3. 補貼資格:具本國籍之大專校院「入住學校宿舍」學生。
  4. 補貼額度:每位住宿生最高補助新台幣(以下同)5,000元/學期,具低收、中低收身分者,每名最高7,000元/學期,繳費單細項名稱為「行政院補貼校內住宿費」。
  5. 住宿生是不需要主動申請,只須繳交補貼後的住宿費差額即可;惟,具低收、中低收身份住宿生,須提供各鄉、鎮、市、區公所開立之當年度證明文件供學校檢視,如下說明: 

         (1)須至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辦理各類學雜費減免時繳交身分證明文件。

        (2)為避免影響補貼權益,如未申請學雜費減免者,請至學務處生輔組找宿舍輔導員交身份證明文件。

        (3)若於繳費期間,已繳交註冊繳費單費用後,發現具低/中低收入戶資格者,請立即將證明文件正本繳交給學務處生輔組宿舍輔導員來申請差額退費。

 

教育部「114年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計畫」Q&A

    1Q:校內住宿補貼對象是否包含所有住宿學生?有包含境外學生嗎?

      A:凡具本國籍之大專校院「入住學校宿舍」學生都可以獲得「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補貼。

    2Q:「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計畫」補助額度為多少?

     A:補貼每名校內住宿學生最高5,000元/學期;經濟弱勢生(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每名最高7,000元/學期。

     3Q:住宿補貼由學生自行申請嗎?須提供什麼證明文件?

  1. 不用自行申請,僅經濟弱勢生須提供證明文件供學務處生輔組宿舍查核。
  2. 本補貼方案由學校於住宿費繳費單上,依身分別(一般/經濟弱勢)預扣補貼額度,住宿生只須繳交補貼後的住宿費差額即可。

     4Q:「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計畫」從什麼時候開始補助呢?

       A:校內住宿補貼計畫自112學年度第2學期開始補助。 

     5Q:寒、暑假的住宿費也有補助嗎?

        A:沒有哦,只有「學期」住宿費才有補助。

     6Q:可以同時申請校內住宿、校外租屋補貼嗎?

       A無法同時申請。若同時申請補助,可能遭內政部系統勾稽,導致追繳情形,提醒同學請勿重複請領政府補貼款。

 

 
上述說明如有不清楚之處,請洽詢學務處生輔組

台北宿舍輔導員
周一至周五 09:00~16:00 撥打(02)2931-3416#2575

新竹宿舍輔導員
周一至周五 10:00~19:00 撥打(03)699-1111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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