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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科技大學上課期間限用手機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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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科技大學上課期間限用手機注意事項

中華民國107年00月00日行政會議通過

 

  • 中國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維護課堂秩序及學習效果,特訂定「中國科技大學上課期間限用手機注意事項」(以下簡稱本注意事項)。
  • 本注意事項之適用對象為全校專、兼任教師及學生。
  • 本注意事項以教務處及學務處為共同執行單位,秘書室為督導單位。教務處基於維護教學品質之目的,應於教務相關規定增列注意事項;學務處則應於學生組織、社團、課外活動及導師工作中,配合規劃及辦理相關活動。
  • 課堂及各學習場所以禁止或限制使用手機為原則。有緊急使用必要時得以報備方式處理。
  • 以手機或相似功能之電子產品為教學載具者,應於教學文件中註明使用方式及時間。
  • 課堂管理

教務相關規定或文件中,應增訂以下授課及課堂管理事項:

  • 巡堂紀錄表增列手機使用查核記錄
  • 教學文件中應增訂課堂使用手機之限制事項
  • 教學評量系統增列課堂管理實施項目調查
  • 教學評量系統增列學生自評項目
  • 課堂違規使用手機紀錄,得列入平時成績考核
  • 各級教學研討會應增訂教師課堂使用手機之限制提醒事項

全校各級專、兼任教師在授課中應以身作則,並共同推動限用手機規定及落實要求

  • 宣導活動

  學務處於學務相關規定或活動場合中,應增訂以下注意事項:

  • 納入班會討論主題
  • 納入新生入學成長營、學生組織、社團幹部等活動及組織之討論及宣導事項
  • 列入各級導師會議重點提示事項
  • 配合辦理海報、提案、徵文、展覽等相關文宣活動
  • 納入各類校級大型集會、活動之提醒事項
  • 校園文宣製作及布置
  • 修訂課堂學習公約
  • 教務處應於教學評量中,定期公布有關限用手機學生意見之調查結果,績優單位及教師,應於獎勵或表揚;學務處應於學生組織之相關會議中,定期蒐集意見提供實施檢討之參考。
  • 本校網頁及網路媒體管理單位,得視需要配合發布相關訊息。
  • 本注意事項經行政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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